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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逐艳金庸群芳作者:书友上传 2018-09-30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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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lt;font size=2≈ap;gt;≈ap;lt;font lor=red≈ap;gt;【内容简介】≈ap;lt;br≈ap;gt;一个黑拳拳王因为飞机失事堕落到了天龙世界,开始了他的传奇一生天龙是个大花园,百花争妍,奇香扑面。≈ap;lt;br≈ap;gt;就在他修炼成盖世武功,以逐艳江湖为目标时,他想起来了小时候的一个梦,≈ap;lt;br≈ap;gt;原来他拥有一枚可以自由穿梭到他所熟知的金庸武侠世界的戒指,只要获得神遗留的三件至宝和氏璧,轩辕剑,东皇钟,那么他就可以回到现实生活,并且掌握武侠世界,回到现在,于是,金庸世界中所有大小美女要遭殃了≈ap;lt;br≈ap;gt;让人流连花园忘返,醉死花丛,人生无憾矣!≈ap;lt;/font≈ap;gt;

    作品相关

    浅谈一下金庸世界的武功

    金庸的书有个特点,里面的武功是一代不如一代,天龙八步中段誉是六脉+微步+北冥+n多一流高手内力才勉强混入顶级高手行列。

    再看射雕段誉的后代一灯,就靠个一阳指就是五绝了。放在天龙里,一灯也就跟段正纯一个级别吧,再高点说也就段延庆,在天龙里就是炮灰。

    倚天中张无忌好象很牛逼,那是因为他那年代除张三丰外没高手,小周练了两天九阴爪就跟无忌对掐了,宋青书练两天都比他老子还牛了。张无忌也说了,他看不透古墓传人杨姓女子。那更往后的笑傲江湖就更不用说了,任我行练吸星就牛哄哄了,吸星多牛逼 知道么,别说跟北冥比不了,就是化功都比不上,因为它有严重缺陷。由此可见,笑傲中葵花真的很牛逼么?不见得,为什么它猛,因为它处在一个没有高手的时代。因为它在挫子里,所以显它高大。如果东方不用针,是否能做到那么快那么隐秘的出手?如果东方用剑是否能同时对抗那三个人?针是打穴位,伤经络而剑是伤肌肤,破内脏。也就是说是外伤。两种伤人的方法是不同的,你觉得东方用剑会强么?葵花宝典说实在的,它不是一部剑法,它是一套认穴打穴的功夫,类似针灸,而独孤求败的时代应该比射雕还早。由此可见,独孤九剑应该比葵花宝典牛逼,而且牛逼多了。在这里补充一下鹿鼎记,那里面真就没什么高手。把里面一剑无血冯稀饭放在之前任何一个时代中,也就是个护院级别的。炮灰都算不上。

    第一卷 堕落天龙

    序章

    纽约飞向中国的飞机上,一身笔直黑西装的武龙静静地坐在座位上。终于可以回家乡了,离开家乡已四年的武龙内心却远远不似表面般平静。四年前失手杀了人后,便离开家乡后偷度逃离到美国流浪,空有一身功夫却差点饿死街头的他机缘巧合下无奈地步入了地下拳手这一职业。

    地下黑拳,那是一个充满力与血腥的世界,每一场比赛总会有伤亡,它是富人们寻求刺激的天堂,却是格斗者们的地狱,几乎很少有一个拳手能撑过3年。武龙是幸运的,虽然他也自认有着实力,但是他并不怀疑自己有天在擂台上被人击倒,四年来,他也不知道自己受过多少伤,但是死神每次总在最后关头放过他。经过无数次生与死的考验,经过无数次血与肉的煎熬,无疑,已是二十二岁的他显得远比年龄成熟,表情里总带着稳重和这一职业所拥有的一丝冷酷……黑市拳台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存在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它是最古老的赌博中的一种。高水平的黑市拳手掌握着世界上最强的徒手技术,但是他们游离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支撑他们信念的只有两个——高额的报酬,和死亡的威胁。他们在人们的心里不过是一台台杀人的机器,所以他们并不是英雄,但是他们创造着一个又一个正规搏击竞技中英雄们无法达到的高峰。人们试图让自己相信:世界上不存在这样一群人和这样可怕的徒手格斗技术。但他们仍然存在着。黑暗的拳台上永远都有拳手在浴血奋战,今天的胜利者明天可能就变成一具尸体。

    没有荣耀、没有光环、没人真正的喜欢、永远的孤独、仿佛只有死亡是他们唯一的终点,当一个黑市拳手上了拳台,心中最期待的其实只有还能平安的走下来。

    如果你不能击倒对手,那就意味着你会马上被别人遗忘。

    武龙的思绪正随着飞机的前进而飘移,忽然“砰”一声爆炸巨响,他感觉如坠入了地狱般便不醒了人事。第二天世界各地新闻报道“由美国到中国的※※飞机受到恐怖份子的炸弹袭击……机上无一人员幸免”

    第001章 梦醒来已是大宋

    碧蓝的天空,乳白的群云,苍绿的树林,阵阵翠鸟花香随风而来,清新且带则腐叶的味道,这种身处大自然的感觉在城市的人造树林里是无法体味出来的。

    武龙一觉醒来就发觉自己深处于森林里的一片湿润的空地中,“不是飞机出事了?怎么我一点事也没有?”

    发觉自己除了龙尼丝的西装变成破破烂烂之外他一处见血的地方也没有,身体有点头晕也没有感到特别不舒服。

    难道这里是天堂?武龙望着这一片美丽的景色自嘲道。

    “咕噜噜”一阵阵如鼓响的声音从肚子里咆哮而出,武龙停止了胡思乱想,四年的地狱式生活让他拥有了极度冷静的头脑。现在不管身处何地,生存才是最重要,先要去寻找喝的与食物,想好这些,他便马上赋予了行动。

    还好,这里是森林而不是沙漠,很快的,他便寻到了一条小溪,恰好溪旁正停留着是一只舔着溪水的棕黑色强壮野猪。野猪虽然属于食草类动物,但它发起狂来连老虎都得退避三分,可以说它处于森林食物链的上层。

    虽然徒手捕捉野猪对常人来说几乎不可办到,但连老虎都不怕的武龙会怕一只野猪吗?显然,答案是否定的,更何况是饿着肚子的武龙。

    生物界中,绝大多数的野生动物都具有极度灵敏的听觉与味觉,野猪也不例外。武龙小心翼翼地接近它十丈后便被它发现。只见它瞪圆了双眼,哼叫了一声便疯狂向武龙飞奔而来,不难想象普通人若是被如此强大的冲力撞到不死也得重伤,然而武龙不是普通人,在野猪即将撞在自己身上时,他右腿快速往后一退接着一个弹踢,在错开野猪之际右腿狠狠砸到野猪肚子上,“砰”一声,野猪飞出三米远。

    看似没怎么用力的一脚却有如此威力,真叫人瞠目结舌。其实地下拳手全力一拳、或是一脚的力量足有数百公斤,而武龙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全力一脚足有千斤,野猪败得不冤枉啊。

    野猪那出气多吸气少的样子在武龙眼里俨然已成为未来几天的食物了。没办法,没有刀子,武龙只好用一条桑木把整头猪都穿了起来,就在他准备学习古人钻木取火时,忽然一阵轻微的声音响起,好像树枝被踩断的碎响。在这个还没有了解清楚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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