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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 不得不用老段子

归恩记作者:扫雪寻砚 2018-11-14 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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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叶与石乙自清风馆出来时,外头天色已经开始昏沉。宽平直的街道边,有巡城队的兵卒在三三两两配合成一组,负责给路边高立的灯柱点火。

    一般是两个兵卒配合着,各自双手握着一把长竹竿。一竿作为钩子,挂起灯柱上挡风遮雨的半透明状油纸灯罩。另一竿用来点火,竿头嵌有一根已经点燃的油棉芯,石乙曾在心里把它想象成放大的火柴。当然,这点灯兵卒手里握着的这种“火柴”,可燃时间就久多了。

    点灯工作看似简单,其实极考虑人的臂力和瞄准能力。虽然两个主要负责点灯的兵卒踏在一辆半人高的工具车上,但他们举起手来,也仍与灯柱顶端距离有一丈远左右。隔着这样的距离点燃细丝灯芯,对眼手协调能力是有考验的。除此之外,点燃一条街的街灯,大约要双手举过头顶一刻时左右,这可不是什么轻松活儿。

    这样的工作,京都每天傍晚都会进行,尽管这类利民设施并未普及到京都每个角落,但对京都居民而言,并不是陌生的事。不过,每天傍晚,仍会有一些孩子停止了嬉戏,满眼好奇的看着那些巡城兵点灯。

    有时孩子们也会忍不住靠近那辆工具车,想玩那明晃晃的小火苗,只是他们往往很快就会被那点灯兵的一挑眉、一瞪眼给吓跑。然而被吓跑的时候,孩子们明明叫喊得厉害,其实脸上却多半挂着顽皮的笑,仿佛惹得那些平时极为严肃的巡城兵叔叔挤眉弄眼,是一件值得得意的事。

    点灯兵看起来很高大强壮的样子,握着常常的竹竿站在高高的工具车上很威风——其实却没那么可怕,不会无故凶人。有些胆大点的孩子会在被吓跑后,回头扮鬼脸,那些兵卒多半只能绷着脸当做没看见。但孩子们若想玩火,那是万万不能允许的。

    石乙曾听他那有点不靠谱的学庐同席说过。这些个点灯的兵,可不能小看,其中大部分成员估摸着是军方掷矛手。这些兵平时只是点灯,但没准哪天到战场上。他们手里握着的竹竿变成了坚硬且尖锐的投射类长矛,一根准确投射的长矛便能废掉一个骑兵,亦是专破甲阵的重要兵种。

    为此,石乙也时不时留心观察过,这些点灯兵的身形。现在是即将入夏的时节了,人们身上衣衫渐薄,这些兵卒亦已换下镶棉袄甲,石乙能看见那几个点灯兵的双臂,果然非比寻常的粗壮。他忽然想起,

    前世他读的某类小说。里面常出现“虎臂猿腰”这个词。说这几个兵是猿腰有点不准,但一对臂膀倒真壮实。特别是当这些兵的双手举到某个角度时,只是旁观,也会觉得掷矛兵的确需要这样的体力条件。

    虽说用兵只在一时,但千日养兵一刻也松懈不得。这项消耗开支不小,但旁观这些目前赋闲的兵卒体能状况,可见当今南昭皇帝在养兵这件事上,并不吝啬物资供给。

    离开那片玉郎馆林立的街区,那几个点灯兵的身影也已丢到脑后,石乙与莫叶同行,随后带着她又来到了松溪街。松溪街是京都一个较为集中出售文房用具的街区。这片街区的路边灯柱已经全部点亮,比清风馆那边可算早许多了。不同的地段,利民设备的维护工作仍有厚薄之分,这几乎是古今不可避免的规则。

    随石乙步入一家纸品店,莫叶终于忍不住问道:“时辰不早了,该记录的也都已记下。这个时候你还要买纸,准备做什么?”

    石乙故作神秘地道:“买纸不一定是为了书写,我待会儿再告诉你缘由。”

    ……

    ……

    在伍书与程戌二人离开那条横躺了四具死尸的潮湿巷道后,待那几个清扫的人做完本职工作,也拖着改扮成垃圾车的运尸车离开。他们背后方向的巷道另外一端,忽然闪身出现一个人影。

    此人长得有些矮,个头也比较单薄,乍然一看,误似女子,但从正面看他,则明明白白是一个男子。

    这个男子约摸二十五、六岁的年纪,他行走的动作很轻灵,看来颇有些纵跃功夫的底子,但他的脸色看上去又有些不太健康的苍白,似乎是在不久之前才患了一场大病。

    这个人与伍书一样,也是四组的。准确地说,这个人本来是四组外派组成员,但他既然在几个月前因为患病而被召回京中休养,此后很可能留在四组驻京部,那么他也可能在不久之后成为伍书的属下。

    然而他在刚才却一直只是旁观伍书与那几个蒙面杀手周旋,直到后来程戌跳了出来帮忙,他也没有现身的意思。

    在几个月之前,他一直活动在北雁,在回京后的这几个月里,他一直留在统领府给统领大人做侍剑人,与惯常昼伏夜出的伍书极少碰面。只是几个月里少有的几次碰面,还不足以令伍书熟悉此人的武功路数,同样的,这个人对伍书的武功路数也不能熟知多少。

    所以在最近的几个月里,他一直在抓紧时间,寻找机会,观察伍书的出手。

    但这件事计划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非常难。

    因为伍书的出手非常少见,至于他飞檐走壁的武功,则是这个跟踪他的人也早已掌握了的,不需要再钻研。

    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刚才,还是让他看清了伍书出手的真正细节。

    天时地利全都掌握,他藏身在巷道一头的那个角度,就见伍书袖中一缕银丝如蛇窜一般投出,已经无法用语句来形容那速度,站在他对面的那个蒙面人才挥至半空中的刀就脱离了掌控,飞出两步开外。

    如果不是因为他所站的角度恰当,他或许要跟那丢刀蒙面人一样,觉得手里的刀被“撬走”是碰上了鬼怪的力量。

    但天意总算是让他在今夜行动的前一刻看见了,还不算太迟,让他看清那不是虚无的力量所至,那力量来自伍书藏在窄口衣袖里的一枚机簧,他总算有了一点时间思索破解之道。

    刚才在刀具飞出后的下一刻,那个丢了刀的蒙面人就被那一缕银丝如织蚕茧一样束成一个直筒。那人眼中流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逐渐转为恐慌,他没有再犹豫,绷紧腮帮子似乎在口中嚼了什么,紧接着口鼻里就淌出了深色的血。

    在荣术看来。毒牙的安置已不是传奇,倒是伍书袖里藏的那缕银丝才是传奇。

    与程戌那一端看来一样,伍书这边对阵的两个蒙面杀手里,第二个人看着第一个人诡异受缚然后自杀的过程后,立即也意识到了什么。他开始挥刀猛然砍向面前的空旷处,然而他的刀虽然幸运地砍到了那根银丝,却未能将其砍断,反而被那银丝的韧劲弹开了数寸。

    之后的事情如何变化,似乎就不具有悬念了,这种事情。荣术在别的环境别的杀手那里见过多回了。

    荣术现在满心都在想着,那束银丝到底是什么物质?身为四组成员,他也算是一个颇有些资历的旧人了。虽然他早些年多是在北雁境内活动,对四组驻京部的事情了解得不够细腻,但有一些大的隐秘。他还是知道的。

    他怀疑伍书手里的那东西,正是十多年前传言于世的天降神器。

    据说这东西可以伸缩自如,有了这东西,哪怕数百丈高的城墙都可以攀越。除此之外,这东西的远距离投掷力也是相当可怕,哪怕相距数十米,要以贯穿类伤口取人性命也不是难事。

    这个东西的体积非常小。甚至比一枚菱角暗器还要小一点。这东西是个四四方方的样子,四向开四口,各有其能。

    传言这东西世间只有一个,并且这唯一的一个已经因为过度使用而永久损坏掉了,这也就是说,这种神器的力量也是有限、会枯竭的。

    但四组核心成员都知道。这东西实际上有两个。

    其中一个的确已经失去效用,如今就放在统领府那间黑屋子里,被人打开作为标本,等待铸器大师铁狂的仿造复制。

    至于另一个小盒子的去向,说法则有些含糊。最可靠的说法是可能在两个人手里,一个是皇帝,一个是统领大人。但不论这二者哪一个才是最准确的,总不会是在伍书手里吧?

    但转念一想,这也不是全无可能。

    皇帝住在宫中,本来就是深居简出,外有重重城楼,内有数千羽林卫行走巡视,身边还长侍几名大内高手片刻不离,有没有那个盒子,对于他的安全问题来说,好像也没什么。当今天子是从北疆打过来的,自己的武功也不算弱。

    至于统领大人,他虽然身在官场,但不论是庙堂之高还是江湖之远,早已给他封了武神尊号。他凭着体质上的天生异秉登上武道极致,若是他刚才面对那两个蒙面杀手,可以说不用那黑色特殊质地的手套,也能徒手粉碎几把铁刀。

    他要不要那盒子,对于他的人身安全而言,轻重关系就更微渺了。

    可即便用了这个排除法,也不能得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个盒子有被伍书得到的必要。

    王炽不是一直想摸透北雁军方的机密么?这个东西应该交给四组外驻在北雁的分组,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但它却一直留在京都……这或许说明,京中有一个在王炽看来,比北雁军方机密更为重要的事或人,需要借用此物的特殊力量进行看护。

    那么这个事或人,又是什么事、什么人呢?

    这个事或者人,好像出自那个挂着“宋宅”匾额的巨宅中。凭荣术的眼光看来,这个宅子的建筑结构超过了民宅的需求,已经接近于统领府的建制了,并且拨开表皮看其内在框架,只要安排人手得当,这所宅子已经具备自我守卫的工事了。

    离开了那条巷道,荣术步入了一条较为繁华的街市,他习惯在嘈杂的环境中思考。

    而当他刚刚思及宋宅这个外是民宅、内里却极具有玄妙的地方时,他忽然嗅到一股异味,就见眼前忽然蹿近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倒不是嫌眼前之人是多么的脏臭,只是因为做了这么多年的谍探事务,荣术早有一种生人勿近的警惕自觉心,哪怕站在眼前的是本国的人,是一个明显正准备行乞讨之事的苦命孩子。荣术在与这孩子即将擦上衣边的前一刻及时站住了脚步。在倒退了一步的同时,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将眼前这个小乞丐的眼神肢体审视了一遍,不难发现这是一个带着事儿来的乞丐。

    这可不太多见。

    在迎着荣术盯过来的目光时,小乞丐明显眼神瑟缩了一下。但腹中饥饿滚滚又提醒着他,如果乖乖按刚才那个掳走他的人叮嘱的那样去做,他今晚不但不用吃馊了的饼,很可能还能吃上一顿香喷喷的卤肉面。

    反正又不是什么难事,总比在东市乙十三铺位的肉摊子上偷一刀肥膘要容易上手吧!

    干咽了一口唾沫,小乞丐便拿出了藏在破烂衣袖下的一只破碗,伸到荣术的视线可以垂直看见碗底的地方。他心里虽然给自己鼓足了劲儿,但他伸出去的手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哆嗦。在伸出手中破碗的同时,他还用同样微微抖着的声线懦懦地道:“贵人老爷,您行行好。赏一个钱吧,小的已经两天没有一点收获,就快饿得站不起来了。”

    荣术本欲随手丢一个钱出去,一文钱对于他来说,真的算不得什么。何况眼前还是一个容易引人怜悯的小孩子。然而当他的视线落在那碗底,看见了几个笔画扭曲,似字又似符号的东西,他的脸色顿时变幻了一瞬,旋即寒着声开口说道:“我听你说话还挺利索的,不像是饿得快要站不起来的样子,我平生最厌烦会骗人的乞丐。你滚吧!”

    一个“滚”字出口,他仿佛是焦躁的随意一挥手,但准确地将小乞丐手中的破碗甩翻在地。

    小乞丐的碗也是捡来别人不要的劣瓷碗,被甩翻在坚硬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顿时摔了个粉碎。由于撞击的力量够强硬,即便是粗瓷的碗也撞出了比较清脆的声音。引得热闹的街市上几个离得较近的过客频频回头。

    小乞丐望着自己吃饭的家伙被摔得粉碎,脑海里喷香肉片的影子也几乎在同时破碎了,他心中顿时涌上一股酸楚,变成两行眼泪迸出双眼,在脏兮兮的脸上淌开两道白线。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

    离得较近的几档店铺口,已经有几个人朝这边指点数下,似乎低声议论起来。

    不用细听,荣术也能推测出那些人在议论什么。

    这个小乞丐并不知道,多年以前,被他刚才唤作“贵人老爷”的荣术也是贱命一条。那时的他凭着比这小乞丐更弱的年纪在街上乞讨,吃过的苦受过的白眼唾弃堆积如山,脚下走过的也远不止一个城市。所以他后来虽然过上了顿顿有肉能吃饱的日子,个头却再不能往上长,体格只停留在了少年的位置。

    有过这样经历的程戌当然深刻记得,即便是在十多年前那个乱世之巅,路人对于行乞者虽然厌烦,但也还没烦到摔碗的程度。这似乎是一个潜在的行规,不知由一种什么社会心态自然形成。但就是这样一种无根的规矩,就像农民爱惜种子,商人爱惜白银一样的让人们自然遵守。

    然而此时的程戌默然在心里坚定的认为,自己必须摔碎这小乞儿的饭碗。

    因为他的碗底写的那几个怪字,若留下碗,可能他的小命就留不住了。或者在今晚他讨要到半碗冷粥,准备用这破碗盛了吃时,或者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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