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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大事件之外传

黑道新星作者:零点浪漫 2019-02-09 03:43
    每一个大城市在表面喧嚣浮华的背后,都有着一些黑暗的角落,而生活在这些黑暗之中的人,除了社会最底层的劳苦大众之外,还有一种,便是每天过着刀口上舔血日子的混混们。零点 看书 //他们选择的道路注定了只能过着无法见光的生活,除非有朝一日他们能够出人头地,成为一方大哥。而其中的大部分混混,在付出了青春和鲜血的代价之后,却并不能实现他们的出头梦想。

    宋三便是这些混混中的一个。宋三看起来并没有普通混混那种嚣张的气焰,衣着也很普通,就如同街边卖水果的小贩一般。宋三走起路来一瘸一拐,便如同一条被打瘸了腿的流浪狗一般。

    可是没有人敢笑宋三象一条狗,即便是在背后也不敢有人这样笑话他。因为宋三那条瘸腿,便是在当年c市兄弟会与外来的洪金会规模最大,最为血腥的那场火并中被人砍断的。

    其实说起来一点也不稀奇,那场大战中被人砍断腿的至少也有三五十人,许多人的下场比被砍断一条腿还悲惨得多。可是宋三不一样。宋三的一条断腿就换了洪金会五条人命,他在那一战中已经拼尽了身上的每一分力气。“拼命三郎”这个外号就是从他断腿以后才叫开的。所以宋三是个幸运的人,他不但在那一战中保住了性命,而且得到了出头的机会。宋三养好伤出院之后,并没有进到大牢中去,反倒是成了那个偏僻集镇上的老大。虽然宋三分得的地盘并不大,不过他已经很满足。死在那场大战中的人,连一根毛都不会得到,他已经很幸运。

    可是宋三从此变得沉默寡言,不再是当初站在发廊外拉客那个口若悬河,能把如花说成西施的快嘴龟公。他也不再摸刀,不仅是砍刀,连厨房的菜刀也不会再摸一下。用他的话说,每次看到刀子,就会让他想起那个血腥恐怕的晚上,而每次想起那个晚上,他就会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这种恐惧感甚至让他有想要呕吐的念头。所以他不会再跟人拼命,而已也没有这个必要,因为他的手下已经有了上百随时候命的兄弟。

    宋三甚至不许他的手下兄弟在他面前提起那一晚的事情,因为宋家三兄弟除了他之外,宋大和宋二都是死在了那场大战中。除了他自己,根本就没什么人到现在还会记得他们。大家唯一知道的事情,就是“拼命三郎”宋三绝对是一条好汉,谁也不能不承认这点。因为就连兄弟会老大谭星都竖起大拇指的人,在c市又能有几个?

    宋三身上只有一件事情没有太大的变化,那就是他仍然会喝酒。宋三成名前就喜欢喝酒,每晚吃饭时候七八瓶啤酒是少不了的,在野狼帮中,宋三除了能说会道,酒量也是很出名的。成名之后喝得更多,啤酒换成了白酒,和兄弟们一起痛快地拼酒,也变成了多数时候他独自低酌。

    不是没有人陪他一起喝酒,每次他喝酒的时候,总会有一大票兄弟陪着他。可是谁也不敢招呼宋三,因为他的脸色十分的悲伤,悲伤到他身边的人都不敢看他。所以现在一喝酒,第一个醉的往往就是最能喝的宋三。

    不过有时候喝多了,宋三忍不住还是会在自己手下面前提起那晚的事情。这种时候手下那些小兄弟们就会抓紧机会,让宋三说说他以前的传奇经历。那传说中的一战,正是这些混混们最想知道的故事。

    今晚宋三显然已经喝得不少,他面前摆放的第三瓶老白干也快要见底了,估计再喝两杯,他就会醉倒在这小饭馆里。桌上陪坐的手下们没有一个人会张嘴去劝他少喝一点,因为大伙儿都知道,宋三喝得越多,就越是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上一次新入会的“小刀疤”就不知好歹,开口劝宋三少喝一点,结果被他一瓶子敲在头上砸了个满头花。现在大伙儿只希望宋三喝完这一瓶之后就赶快醉倒,倒得越快越好,这样在把宋三扶回去之后,就可做一些他们想做的事情。天色还不是太晚,去打打麻将,会会情人,显然都会比在这里陪着自己心情烦闷的老大要好。

    可是就在这时候宋三开口了:“你们这些兔崽子,又在心里盼着我早点喝醉吧?”

    所有人面面相觑,可是没有谁敢开口分辩。跟一个已经喝得八分醉的酒鬼分辩,无疑是自讨苦吃的举动。能坐在宋三身边的人都不笨,所以他们都紧紧地闭着嘴,一个字都不说。

    他们不回答,宋三只好自己接了下去:“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以前喝啤酒,现在喝白酒?”众人仍然闭口不答。宋三的眼光从众人脸上扫过,停在了一个脸色白净,额头上有一道两寸长疤痕的年轻人身上。

    “小刀疤,虽然你加入我们不久,可我知道,你是他们中间最聪明的一个,你一定知道答案!”宋三眯起了眼睛,那神态就如同一只看着兔子的老狐狸。

    “小刀疤”诚惶诚恐地抬起头来,上次被酒瓶砸破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疼,这次如果答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小刀疤”只好结结巴巴地应道:“因为……因为三哥你是老大,老大当然得要喝白酒才能显示身份,咱们这些作小弟的,才适合喝啤酒……”

    “小刀疤”说完,紧张地望向宋三。零点 看书 //宋三哈哈大笑道:“很好,你这张嘴很会说话!”说完居然倒了一杯白酒递了过去:“咱们两兄弟喝一杯!”

    宋三这样的举动可算是罕见,众人也只在上次兄弟会中的杜风到这里办事的时候,宋三敬过他一杯酒。杜风何等人物,对这些十多二十岁的小混混们来说简直就是心中的偶像。“小刀疤”受宠若惊地连忙站起身来,与宋三干了这杯。刚一坐下,便听得宋三又道:“你虽然说得很好听,可是说的话都是放屁!谁他妈跟你说的小弟喝啤酒,老大喝白酒?这是什么狗屁道理?”

    “老大……我……”

    “小刀疤”嚅惊恐地望着宋三瞪圆的双眼,那眼中似乎已经冒出了噬人的火花来。“小刀疤”不明白自己的老大为何突然这样愤怒,可是他心中忽然闪过一个念头,那个血雨腥风的晚上,宋三在一口气干掉五个对手的时候,是否也是用这样的眼神瞪着自己的对手?如果是这样,“小刀疤”觉得宋三的眼光已经在自己身上戳了十七八个透明窟窿。

    “老大,小刀疤年轻不懂事,你别理他!”

    “对啊,咱们做混混的,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杯子里是什么酒?”

    “你这家伙,就是给你杯马尿,我看你也照灌不误!”

    “你才灌马尿……来来,咱们敬老大一杯!”

    旁边的人看气氛有些不对,连忙端起杯子来替“小刀疤”打个圆场。他们虽然不知道自己老大为什么突然会发脾气,不过“小刀疤”似乎也并没说错什么话。在这些人看来,宋三不过是因为酒喝得太多心情不快而已。

    宋三已经慢慢放下杯子,眼中的怒火也开始慢慢褪去,似乎又回到了平日那个沉着稳重的模样。

    “你们不明白,每到天阴下雨的时候,我这条伤腿都会疼得钻心,根本睡不着觉,所以我只能拼命喝酒,灌醉自己……”宋三的语气充满了悲哀,这些还没经历过生死大关的毛头小子,哪能理解他心里的苦闷。所以宋三一边说,一边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酒,仰头喝了下去。

    桌上一阵沉默,在座众人都知道宋三是条汉子,是靠拼命才能坐到今天的位子上。可是他所经历的那些痛苦,只有他自己才能够完全了解。

    这样的沉默只有宋三自己来打破:“你们不要以为我喝太多,兴盛街的老大张刮皮,红汤街的老大刘四平,哪个喝白酒不比我喝得更多?”

    “张老大和刘老大,当时不和三哥你一样,也参加了那一场大火并?”说话的人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壮汉,大家都叫这人“冬瓜”,原因很简单,因为他矮矮胖胖,就如同一个冬瓜。“冬瓜”已经跟随宋三多年,对他以前的事情也有所了解。

    张刮皮和刘四平,都和宋三一样,是现在西区的几个带头大哥之一,平日里和宋三的来往也算不少。“冬瓜”所说的大火并,自然是指当初发生在这里的那场规模惊人的战斗。

    果然宋三点点头道:“没错,我的这条腿,张刮皮的右手,都是在那一战中废掉的。”宋三嘬了一口酒接着道:“刘四平虽然没有断手断脚,却被人在腰上捅了三刀,连苦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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